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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增长引擎。但作为众多资源性商品的主要需求者和供给者,中国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尽管中国在诸如焦炭、稀土等出口商品市场具有绝对的市场份额,但中国并未获得相应的价格优势,近年来这些商品的价格反而持续低迷;另一方面,中国需要进口的资源性商品,比如铁矿石、石油等,其价格却屡创新高,中国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由"中国供给"和"中国需求"构成的"中国因素"不仅没有带来与市场份额相匹配的利益,反而使中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与传统的国际经济理论相悖,本文将其称之为"中国大市场悖论"。
本文以"中国大市场悖论"为出发点,研究这一悖论的产生原因及其对策。首先通过中国资源性进出口商品所具有的市场势力(Market Power)来考察这一悖论是否存在。对中国焦炭、稀土等出口商品的市场势力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焦炭在全球市场仅有有限的定价权,中国稀土则几乎没有市场势力和相应的定价权,这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焦炭、稀土生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对中国石油这一进口商品的市场势力研究表明,中国从中东进口的石油单价长期以来要比欧美进口每桶高1美元左右,中国每年需要为此多支付数亿美元,这就是所谓的"亚洲溢价"问题。这无疑表明,无论是在资源性商品的出口市场还是在进口市场,中国都尚未获得与其贸易大国相称贸易地位和贸易利益,"中国大市场悖论"是真实存在的。
"中国大市场悖论"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国际资源性商品市场的结构性特征。本文通过考察全球资源性商品生产和消费市场的集中度发现,这两大市场都呈现显著的寡头垄断特征。这一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中的寡头具有市场势力和相应的定价权,也使它们享有更多的利益,而一般的参与方即便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因缺乏定价权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缺乏定价权的竞争者需要善于利用自身在特定领域的优势。市场结构模型表明,如果一国在所能做出决策的三维空间上,要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必需综合考虑它在其它领域的备选策略,比如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有效抑制对手的选择空间,从而拓展自身的策略空间。本文以石油为例,研究了国际石油价格的形成机理。结果表明,国际石油价格通常是由一个基准价格再加上升水或贴水构成,其中,基准价的确定通常是参考世界几大石油期货交易所的价格。通过对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石油现货价格与四种期货合约价格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发现,NYMEX石油现货价格与期货合约价格具有稳定的协整关系,两者互为Gmger原因,现货价格是石油价格的主要决定因素。为了考察中国燃料油期货价格对国际燃料油价格形成的影响,本文对上海燃料油与NYMEX四种取暖油期货合约价格的引导关系进行了考察。结果表明,NYMEX取暖油期货合约价格与上海燃料油期货合约价格相关性较高,但前者引导后者。本文还考察了中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并提出了中国参与资源性市场竞争并逐步分享定价权的策略。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如何参与资源性商品国际市场竞争的研究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创新点:
在理论研究方面,本文提出了“中国大市场悖论”这一全新的命题,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研究。本文通过深入考察资源性商品市场所呈现的寡头垄断特征,认为正是这种寡占型的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参与者中的寡头具有强大的市场势力,而正是这种市场势力决定了资源性商品市场的定价权,享有定价权的一方市场参与者得益就更多。本文还为如何运用市场势力来测定中国所拥有定价权的大小,缺乏定价权的市场参与者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拓展其策略选择的空间,以及国际石油定价机理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完整的理论框架。
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以焦炭、稀土这两大战略性商品为例,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市场势力及其在目标市场所面临的外部竞争进行了深入的考察。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在国际焦炭市场仅有有限的市场势力,在国际稀土市场几乎没有市场势力,中国在资源性商品市场缺乏定价权并始终面临“中国大市场悖论”。对中国在石油进口市场所面临的“亚洲溢价”问题,本文运用大量的实证研究证实它是真实存在的,深入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经济影响并提出了因应之策。
在对策方面,针对中国焦炭企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进行出口,并在出口市场竞相压价的现象,提出了在中国国内焦炭市场建立碳排放交易的思想,以有效遏制中国焦炭出口市场的恶性竞争,提高中国焦炭行业的整体利润和价格加成能力的思想,这与以前国际上通行的跨国碳排放交易的做法不同;此外,本文还提出了诸如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品种的选择要配合定价权的争夺,以及加强优劣势产业的互补式整合,组建大不宗商品进口国家谈判体系和出口价格联盟等富有新意的政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