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涉税犯罪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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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跨国公司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税收义务的行为普遍存在。但是由于传统观点对避税概念的认识不清使得跨国公司违法避税行为长期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该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对反避税制度的建设进行了规定。因此,本文立足于税制改革的背景之下从刑法角度对如何应对跨国公司税收犯罪进行简要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现状,并引用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等机关的相关数据以证实现现实中跨国公司违法避税行为的普遍性。 本文第二部分首先对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及形式作出了简要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了避税的含义和反避税的必要性。在分析避税行为时,与传统观点不同,笔者在借鉴学术界以及实务中专家的意见基础上从广义上将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分为三种:合法的避税行为;中性的避税行为及违法避税行为。同时,笔者还以转移定价为例分析了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违法性。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第三部分从国际及国内两方面讨论了有关反避税行政立法现状。国际方面主要介绍世界经济发展组织的相关规定,国内方面则就2007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预约定价格等制度作出一定分析。 承袭前文,文章第四部分也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介绍了有关税收犯罪的刑事立法。国际方面笔者主要阐述了日本、韩国、德国、俄罗斯及美国有关违法避税的相关规定并作出简要评析。国内方面,笔者指出了我国现有税收刑事立法上存在的种种不足,比如过分依赖发票犯罪的“以票治罪”、冗杂繁琐的罪名体系以及犯罪构成和叙明罪状等缺陷。 作为文章最后一部分,笔者在第五部分提出了针对跨国公司税收犯罪的相关建议。这些建议包括从立法上和国际税收犯罪相结合、提高立法层次及可预见性和前瞻性等。在协调刑法的稳定性与跨国公司税收犯罪的动态性问题上笔者提出了可以通过建立附属刑法的方式予以解决。司法上,笔者建议应当采取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以及建立税务警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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