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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化,PPP模式的优势逐渐显现并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国家开始全面推进PPP项目建设,将PPP模式应用于助推政府治理能力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浪潮中。PPP模式作为政社合作的融资模式,能够有效促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优化供给,具有分担政府财政压力、满足公众基本需求以及提高社会投资管理效率的三重优势。在此背景下,我国需要更高水平的PPP项目建设能力作为支撑。然而从我国目前的PPP项目建设状况来看,PPP项目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现实问题。目前PPP建设涉及到的市政工程、农业水利、社会民生等领域中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政府逆向选择问题存在,说明该问题具有一定客观性和普遍性。政府逆向选择问题导致参与PPP项目经营方收益减少、项目融资方参与积极性降低、导致出现政府信用危机,如果对PPP项目政府逆向选择问题不及时控制,会出现项目建设承接劣质方取代优质方的现象,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因此从PPP项目中政府逆向选择的整体过程和内在逻辑出发,将政府逆向选择作为一种决策过程来分析什么因素的构成逆向选择结果。以寻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PPP项目政府逆向选择的因素分别是利益驱动因素,信息对称因素,风险波动因素。通过梳理国内PPP项目政府选择的典型案例进行现象描述,通过分析各个因素条件下政府逆向选择的表现形式,对应找出因素对PPP项目中产生政府逆向选择的原因,并依据原因提出了每一项因素对应解决的方法,以达到对PPP项目政府逆向选择问题控制的目的。本文为PPP项目建设中具体政府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较为实际的解决办法,促进PPP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可以为PPP项目建设中政府的管理角色优化提供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