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甘肃中部农业合作化运动——以通渭县料滩村为个案的考察

来源 :西北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pengzhangchines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经历的一场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它对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命运,以及对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影响都是广泛而深远的。没有以农业合作化运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农业改造,把千千万万个体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人民公社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无从谈起。可以说,农业合作化之后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当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农村所有的问题,都应该在这一基础上展开讨论才有意义。本文拟以价值中立思想为指导,选取甘肃中部一个经济落后的传统山区村落,对其建国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尽可能真实、细致的还原,通过“让材料自己说话”的口述史学方法,进行描述和探讨。  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概说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评述相关学术前史。  第二部分:介绍农业合作化运动前料滩村的基本情况,为文章论述的展开奠定基础。料滩村是甘肃中部一个贫困山区村落,该村耕地较多,但广种薄收,村民普遍贫苦。这里的村民,生活淳朴,祥和安宁,在农业合作化运动前或者说在土改前(该村的土改和农业合作化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与外界联系较少。另外,料滩村村民有很强的家族观念,依靠血缘关系和伦理道德来维系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在这种亲情的掩盖下,村民之间相处融洽,人际关系并不紧张。  第三部分:农业合作化运动在料滩村的早期发展。料滩村在响应国家层面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之前,村民之间就有互助合作的传统习惯,所以对于国家层面主导的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接受相对容易,基本上做到了地利人和、自愿等价的互助原则,对土改后广大农民克服分散经营中的困难,加快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均起了积极作用。  第四、五部分:主要考察了初级社、高级社的建立和发展。初级社和高级社的建立,基本违背了农民自愿互利的原则,很多农民是被动入社的。建社后由于其经营管理水平,以及各项制度的不完善,致使农业生产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  第六部分:主要考察了合作化时期料滩村社会生活的改变。农业合作化运动对传统的社会生活冲击很大,我们主要从传统家庭的变革;妇女地位的提高;传统习俗的瓦解等几个方面阐释传统村落的变迁。
其他文献
西周春秋处于权力下移交替的历史时期,王权衰弱,君权强盛,列国在这一时期不断寻求时机发展壮大,并且诸侯国之间的相互交往逐渐取代了西周时期与王室之间的交往方式,成为春秋
查明加入由氢氧化铝制成的细粉料加入剂对耐热矿渣浮石浇注料的性能有良好的作用,并确定了该细粉的最佳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