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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的人类活动使得河岸带土地利用类型发生重大改变,这些改变均会对栖息地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产生影响,进而使得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发生改变。因此,研究河岸带土地利用方式对河流生物群落的影响对河岸带管理和河流生态系统修复至关重要。辽宁省太子河流域范围内具有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上游为低山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较高,中、下游为丘陵河流和平原河流区,土地开发程度较高。为判别河岸带土地利用改变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群落造成的影响,于2012年5月对太子河河岸带4种主要土地利用类型(森林用地、森林耕作用地、耕地、城镇建设用地)下的三种水生生物群落(鱼类、底栖动物、硅藻)和水环境特征进行采样分析。结果如下:1、对鱼类群落的影响:太子河流域鱼类功能群划分为5种类型(18个亚类),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内具有差异显著,森林用地内的鱼食性、石块栖功能群、昆虫食性和黏性卵功能群的比例最高;森林耕作用地内的植食性和底层栖功能群的比例最高;耕地内的沙栖功能群、中下层栖功能群和筑巢产卵功能群的比例最高;城镇建设用地内的淤泥栖功能群、耐污种、中下层栖功能群和杂食性功能群的比例最高。研究显示,栖息地评价得分高、栖境复杂的区域其个体数量较高,而栖息地得分低、底质类型以淤泥为主的区域其个体数量较低。2、对底栖动物群落的影响:太子河流域底栖动物群落中的平均丰富度和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内具有极显著差异,在森林用地中最高,分别为8.86和0.94,平均密度、Pielou均匀度指数和食碎屑者功能群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内具有显著差异。太子河土地利用类型与水环境因子之间的Pearson分析表明,森林用地与EC、TDS、TN、NH3-N、CODMn、之间呈显著负相关性,与DO、IOS之间呈显著正相关性;农业用地与DO和IOS之间呈显著负相关性;城镇用地与EC、TDS和TN之间呈正相关性。太子河土地利用类型与底栖动物功能群之间的Spearman分析表明森林用地与食碎屑者(S)、刮食者(SC)和收集者(GC)呈正相关性。农业用地与食碎屑者(S)、滤食者(FC)之间呈负相关性,城镇用地与刮食者(SC)和收集者(GC)之间呈显著负相关性。底栖动物功能群和水环境因子之间的典范对应分析表明,食碎屑者(S)功能群主要受IOS驱动。3、对硅藻群落的影响:聚类分析结果显示,相同土地利用类型区域内,硅藻群落结构特征较为相似。典范对应分析显示,CODM、SS)和TDS是影响硅藻群落结构特征的主要水环境因子。指示种分析结果显示:森林用地的指示种为膨大桥弯藻、优美桥弯藻、弧形峨眉藻等寡污指示种;耕地的指示种为颗粒直链藻、库津小环藻、线形菱形藻、尖布纹藻等污染指示种。研究显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通过对水环境因子的影响进而影响硅藻群落的变化,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所占比例较高的河流水环境质量和硅藻群落状况最差。研究显示,太子河河岸带土地利用类型对河流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影响显著,并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异质性。建议对太子河上游进行良好保持,对中下游要加强治理,尤其控制中下游河岸带耕作用地和城镇用地面积,构建和谐健康稳定的太子河河流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