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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各种规定,在纳税人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满足纳税人各种需求的服务措施的总称。与一般意义上的税收管理工作所不同的是,纳税服务在概念上涵盖了更多人性化因素,以纳税人的利益为中心,着重征纳双方和谐关系的建立。如何加强纳税服务一直是税收理论界的主要议题,建立和规范纳税服务体系也是各地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对纳税服务的具体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种较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它主要研究在当代公共行政管理中,政府和公民的角色定位,社会公众如何更好的融入到政府的管理体系中,实现公民权益的最大化。新公共服务理论诞生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和继承,是在对近代公共管理理论进行集中的剖析和反思后,针对各种行政理论自身的弱点,结合新时代对公共治理的客观需要,所提出的一种以公民权益为中心的理论学说。新公共服务理论主要着力于通过对政府服务角色的定位、政府与民众关系的确立,以共同参与、协同合作的方式消除企业家政府管理模式的弊端。x市地税局充分借鉴新公共服务的理论成果,按照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为创造征纳共赢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实践新公共服务理论,通过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等多个层面,科学合理的搭建了一个分层次、较为全面的纳税服务体系,给纳税人提供了较为舒适、便捷的纳税环境。但是由于思想意识转变不够彻底、体制束缚、缺乏制度建设等原因,新公共服务理论在x市地税局的实践应用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工作人员对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存在思想上的误区,实践的积极性不高,能够投入到纳税服务中的资源相对有限,一些好的惠民、便民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为此需要在转变观念、完善制度和监督考核上不断改进,才能真正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平,实现以纳税人为中心的高效服务体系建设。从本质上来讲,纳税服务建设的重点在于思想和体制,这也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在X市地税局税收服务应用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思想转变和制度完善是构建新的服务模式的关键所在。如何在这两方面制定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应用在税收服务中实现本土化的重点内容。新公共服务理论中人本主义的光辉,既是解决问题的强有力的工具,也是目标实现的终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