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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公共预算改革中,提高公共预算效率的关键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职能也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生产建设型财政”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这对我国的财政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财政部门不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实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对财政资金流向和流量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进而推动财政监督从偏重事后检查、外部监督为特征的检查型,向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内外并重为特征的管理型转变,进而提高财政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较早实施了上述两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并积累了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自2001年推行国库管理制度以来,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财政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财政收支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但同时也使财政资金违规收付使用问题突显出来。为此财政部建立和推广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鉴于此本文就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的建设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目前我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存在监控资金范围较窄、系统功能待完善、缺乏内控机制、与银行合作不够紧密、市县系统建设滞后、监控数据利用不足、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我国各省乃至全国统一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发挥作用。为解决上述问题,各省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试点及推广过程中,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形成了多种模式,各具特点。如山西省探索将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纳入到监控范围中,并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安徽省创新了授权支付监控体系,通过“财银直联”加强了财政部门和银行在预算监控中的合作;河南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统一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平台,推动了监控体系在市县级的建设,并探索建立纵横结合的全省动态监控体系;黑龙江省探索建立分散式监控模式,建立了覆盖事中、事前、事后的完备的工作制度;北京市建立了先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数据利用机制等。本文试从这些典型省市的实践中总结有益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