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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实行惩罚犯罪的强制方法。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资格刑、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财产刑是仅次于生命刑和自由刑的一种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在刑法中均处于附加刑的地位。财产刑作为刑罚手段之一,其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国家实现刑罚权的重要体现。我国尚存在重刑化思想,对财产刑的刑罚本质和功能认识不足,认为财产刑属于“软刑罚”。各地法院普遍存在着财产刑执行难的困境,大量财产刑得不到有效执行,没能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财产刑“空判”现象日益突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到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果没能及时解决,将不可避免地使财产刑的判决流于形式,从而削弱财产刑的刑罚功能,有违财产刑的立法初衷。如何有效解决目前财产刑执行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发展和完善财产刑的症结所在和重中之重。本文首先从财产刑的适用,执行到位率,执行机构的设置,执行程序的规范性等角度分析了我国目前司法机构中财产刑的执行现状,既而深入剖析财产刑执行难的成因主要在于:一、思想上司法机关对财产刑性质及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制度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包括立法过于原则粗放,法、检、公等司法机关缺乏协调机制,财产刑在适用阶段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履行能力,以及刑事司法协助上的立法空白等;三、在实践上执行机构的混乱且不统一,执行成本高昂,财产刑的履行与减刑、假释的脱钩,缺少监督,与追赃、普通民事债务的履行的冲突未得到合理解决等方面。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