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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成员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加剧了。保险公司的直接承保利润将逐步下降,新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必须也只能通过扩大保险投资渠道,灵活规避投资风险并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因此,从法学角度研究保险投资监管制度的完善,即法律应当如何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是有重大意义的。本文主要采取比较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按照具体制度规范考察与实际问题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先阐述保险投资法律监管的内涵,然后比较评析了保险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