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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的理论研究是由德国的判例法学说发展而来的,为大陆法系国家特有的民事法律制度。是德国概念法学抽象化、系统化的产物。该制度理论很长一段时间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以及中国的台湾地区蓬勃发展,并取得丰硕成果。现今我国国内的民事相关立法中并没有关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规定。所以对于我国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不真正连带债务纠纷问题一直存在着保护空白与保护不力的缺点。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有其独特的法律价值,可以充分平衡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权益;且其作为共同债务的一种,可以和连带债务、按份债务一起互相配合衔接,更加合理的处理相关问题。所以本文希冀国内学者能够更加深入的探讨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呼吁在我国立法上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让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在新的时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除去前言和结论,全文对不真正连带债务从五大方面进行阐述。以第一部分概述作为基础重点提出:在我国立法上应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以第二部分与相关概念的比较来深入的理解第一部分概述中的内涵,第三部分介绍相关国内外立法,最后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对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进行系统解说。旨在全面系统的阐述不真正连带债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