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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核心内容,决定着法学研究的方向和前景,尤其是对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迄今为止,法学界对西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比较多,而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却尚显薄弱。本文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进行系统梳理,展现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的体系化面貌,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与其他方法的对接,这即是本文的出发点。论文开篇,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综述。随后,按照方法论、法学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基本逻辑顺序展开,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剖析了其在法学研究领域的地位,并指出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的重要性:第一,作为先导性因素,决定着学科本身可能的发展前景;第二,决定着法学研究的属性和特点的重要因素。第二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大量参阅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系统总结前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首先从宏观方面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基础性内容进行了论述,其次尝试从几个层次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体系。一是,从哲学基本原则层面上看,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具有根本性,而科学与价值相统一原则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二是,阶级冲突分析法和社会结构分析法和经济分析方法三个具体分析方法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通过对这几方面进行论述,指明了它们在法学研究过程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也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分析方法置于同其他法学思想流派的方法论的比较中进行研究,进而延伸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体系的内涵。第三章从法学角度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特点进行了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把法律现象置于整个社会系统中加以考察,深入分析法律与经济、法律与阶级的内在联系,把每一个概念、范畴、原理都建立在丰富的实证材料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法学思维和法学理论体系的叙述方法,具体表现为社会学倾向性、价值非中立性、功能性三个方面论文最后,描绘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的新形象、新图景,进一步探索其对于当代中国法学发展与法制进步的重要价值:第一,推进法学发展进程,就要深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第二,利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进行有力的学术批判,能够大力推动法制现代化建设;第三,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学,有利于促进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