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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中小企业是高科技产业中的主体,也是世界各国创新体系中最活跃、最有效率的部分。高科技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北京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其始终面临着融资瓶颈的困境。现行的以政策性为主的信用担保模式在缓解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暴露出了其体制性及经营性缺陷,并未如预期那样充分发挥对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支持作用。本文运用对比分析法、实证及规范分析法,对北京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进行研究。首先在对信用担保理论分析及对发达国家信用担保模式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发达国家现行信用担保模式的先进经验;其次分析了北京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行模式中存在的担保机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担保损失补偿没有保障、金融机构不合作、风险控制不严密等缺陷;再次,针对这些缺陷,结合发达国家信用担保模式的先进经验,提出应构建以互助式高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辅的信用担保模式。同时,将“高风险”这一高科技中小企业特征考虑在内,通过理论模型证明了互助式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提高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最优努力程度,从而支持了重构模式的设想。最后提出北京市高科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有效运行配套环境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