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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原则是美国法院在专利侵权审判实践中提炼出来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历经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并且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等同原则一方面使专利权人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鼓励发明,促进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又可能模糊专利权范围的边界,破坏社会公众的预期,增加社会再创造的成本。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通过司法解释对其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该司法解释规定的过于原则性,加之该制度的复杂性,使各地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各自为政,因而差异在所难免,这样就会损害我国司法实践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全局层面上将等同原则的规定予以细化,完善等同原则的法律构造,制定更为详实完善的司法解释,并且构建指导其适用的规则体系(认定流程),是问题解决的方向,本文的研究即以此为目的而展开。
为求客观、公正、合理地适用等同原则,依循制度论证——制度建构的思路,本文围绕等同原则进行了历史考察、价值分析、法哲学思考、规范研究和本土化研究。本文对等同原则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历史考察,厘清了其发展的脉络。对于等同原则的价值分析,除从保护专利权的角度展开外,本文探讨了等同原则对于优化专利行政(授权审查)工作的绩效研究,丰富了等同原则的价值内涵。另外,从法哲学的角度对等同原则进行考察,以“抽象物”为分析工具,引入了一条不同的分析思路。最后,在本土化研究中,如何在全局层面上将等同原则的规定予以细化,完善等同原则的法律构造,制定更为详实完善的司法解释,并且构建指导其适用的规则体系(认定流程)是本文的落脚点。深入系统研究等同原则,可以为我国立法界、司法界处理该类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对于拓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促进专利法乃至整个知识产权法学科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