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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兴安岭林区采集的火疤圆盘作为火疤年表重建的数据源,采集地分别为满归地区、盘古地区、蒙克山地区、瓦拉干地区和韩家园地区。运用树木年轮学的方法理论对大兴安岭地区5个样地落叶松火疤年表的建立,其中蒙克山地区对樟子松火疤年表进行了单独建立。通过火疤年表的建立能够发现,大兴安岭地区火灾自19世纪中期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增加。同时,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火灾频度数据的分析得出5个地区的平均火灾间隔期和轮回期分别为:27.0和44.2、31.6和43.7、24.8和86.3(MKS-P)、28.1和69.0(MKS-L)、22.7和35.8、22.3和37.5,可以发现研究地区火灾发生较为频繁,但蒙克山地区火灾频度较其他四个地区偏低。通过对火灾发生季节的分析可以得到,这一地区火灾发生季节具有明显的一致性,即以休眠火和早早材火灾为主。通过对大兴安岭地区火灾年表建立,我们可以了解该地区火灾发生的一般规律。根据其变化的时间范围,进行各个时期相应的人文历史资料的收集和总结,然后对二者进行关联性分析。通过比较,发现在一些较明显的人类活动事件发生时,大兴安岭地区的火灾频率也表现出明显的波动和变化。在分析朝代政策与火灾的关系时,发现在不同政策执行时期,火灾发生明显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其中封禁政策、开禁政策、移民招垦、殖民政策、逐渐开发、防火政策时期年火疤量和火灾年百分率分别为0.12和12%、1.04和39%、2.16和74%、2.47和67%、0.88和52%、0.65和19%;在分析战事与火灾关系时,发现战争期间或之后一定时期,火灾发生表现出明显的增加或减少;在分析移民数量与火灾关系时,发现在移民高峰时期,火灾的发生基本上都是呈增加的趋势;在分析伐木与火灾关系时,发现不同砍伐阶段,砍伐方式对火灾发生具有明显的影响作用。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人为因素,如吸烟等都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通过对火灾年表的建立以及人类活动与火灾发生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的发生呈少—多—少的规律发展,而这种规律的出现明显受到人为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