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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记》不仅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理论著作,而且是一部具有深刻哲学意涵的著作。天人之学是《乐记》音乐理论的哲学基础,是《乐记》哲学思想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生而静”、“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乐不可斯须去身”、“乐由天作”、“著不息者,天也”、“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以及“天理”、“人欲”论等都是围绕着天人问题而展开的。《乐记》的天人之学是二十世纪《乐记》哲学思想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乐记》之“天”的含义、是否具有“天人感应”思想等问题上,研究者认识不一,莫衷一是。这写研究向我们提出了究竟如何理解《乐记》之“天”、“人”,怎样看待《乐记》的天人理论及其在它整个思想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许多重要问题。近年来,在《乐记》研究方面虽然也涉及它的天人之学,但其天人学说以及二十世纪《乐记》天人之学思想研究中提出的学术问题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和系统研究。《乐记》视域中“天”、“人”概念的含义,是《乐记》天人之学研究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简单地把《乐记》之“天”断为“宇宙精神”或“有意志的人格神”未必合乎《乐记》的本意,而不加分别地把它统统归结为自然之天或物质之天也未必妥当。实际上,《乐记》之“天”具有自然之天、主宰之天和义理之天三义;《乐记》之“人”则是一个有“心”、“性”、“情”、“欲”、“好恶”,能够“知音”、“感于物而动”、“应感起物而动”、“物至知知”、“明于天地”的能动存在物。它的“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把是否“知音”看作是人不同于禽兽的一个重要规定,着力突出了人的绝对优越性,表达了自己对“人禽之辨”问题的独特看法,丰富了人学理论的思想内容。其天人关系思想以“天人合一”为旨归,主要包括“天人相通”和“与天地同和”两方面。它以天道论人道、以人道应天道,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在其“乐”论中得以展开,从而丰富了先秦的天人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