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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流域调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用水危机的重要举措。由于自然状态下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许多国家都修建了跨流域调水工程,在更加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寻求水资源优化配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已建、在建或拟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有160多项,遍布世界各个地区,出现了一些著名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新中国成立后,跨流域调水工程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建或在建的跨流域调水工程主要有引滦入津工程、引黄济青工程、引大入秦工程、引碧入连工程、江水北调工程、淠史杭工程、东深工程等。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有史以来涉及省市最多、调水量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在国际上也是屈指可数的巨型调水工程之一。南水北调工程总调水量约为400亿M3,将在调水沿线建设世界上最大的水权交易市场。著名学者胡鞍钢评价说:“这是迄今世界最大的水权交易市场,它的运作标志着中国水权市场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缺水城市和地区的水资源紧张状况,我国修建了20多座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已经成为我国21世纪水利的一大特点。随着我国跨流域调水工程不断增多,水权管理模式研究成为客观、不容回避的问题。论文认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选择,意味着相对水权管理行政模式而言,水权管理模式是一个渐变过程,遵循了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准市场模式有其理论基础、多元目标体系、特定管理样式、明确制度结构及运行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准市场模式的构建,将为整个国家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实践提供可操作的样本,有利于该模式得以更加快捷和有效地推行。准市场模式的关键,是积极开展水权市场建设,促进跨流域调水沿线全面节水和科学用水,实现调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用水效率,解决调水沿线利益纷争、维护社会和谐与发展。论文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对论文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从水权管理模式及其分类研究出发,结合国内外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状况,做出准市场模式的选择。论文认为,国内外学者尚未专门研究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展开对水权市场建设、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的研究,缺乏将各要素、各组成部分集合为一种管理模式。与水权运行机制相适应,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模式分为:行政模式(准行政模式)、市场模式和准市场模式。传统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行政模式已经屡现弊端,市场模式还只是理想假设,准市场模式是基于理论和现实状况的明智选择。第二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理论基础。论文认为:混合经济理论揭示出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都不是完美的、但它们又是不可或缺的,两者都是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有效提高我国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运行效率。混合经济理论提供了跨流域调水管理引入水权市场的合理性。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允许政府和市场联合提供准公共物品。在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多元化供给成为准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从而奠定了我国实现跨流域调水管理多元化供给的理论基础。产权理论承认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产权可交易性是资源得以高效配置的前提和基础。合理的产权制度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最终引起社会总效用增加。水权是产权理论在水资源领域的体现。我国跨流域调水管理的产权模糊状态,使调水效率降低到有必要变迁的程度。产权理论为我国跨流域调水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多元化供给指出了具体形式和道路。第三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多元目标。将经济目标、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纳入统一的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目标体系,并明确这一目标体系的核心要素。论文认为:经济目标是通过水权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实现调水资源的最优配置,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是构建水权市场主体、客体,建立水权市场运行机制。环境目标指调水资源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的同时,不对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确保跨流域调水水环境安全,即水量安全、水质安全、水环境安全及水战略安全。水权划分中应该包括生态水权,并在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中实现生态水权;水权交易过程中应该认同水的资源价值和环境价值,体现水权质与量的统一。社会目标力求使跨流域调水沿线的复杂利益关系得到协调,资源配置的最优标准不但要满足效率标准,而且要满足公平标准。公平标准的核心要素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因此,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与传统模式的重要区别,是单一目标向多元目标的转变。在这个多元目标体系中,经济预期是合理的动机,但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提高调水活动的经济效益,不能影响水资源、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也不能破坏社会公正的实现;恰当的水权管理体系与制度,为运用市场方式实现多元目标提供了新的契机。第四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模型分析。通过确立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体系、制度结构和运行机制;运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明确水权市场的经济绩效。论文基于查林和王亚华的研究成果,确立了“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指出跨流域调水工程的水权分配,表现出水权的多层次产权属性。水权分布在国有产权、区域产权、集体产权和私有产权不同层级上,各个层次的决策实体有不同的决策内容,每一类产权都受到来自上层各级产权的影响。所有水权层次构成“产权科层”系统,“产权科层”嵌套在“制度科层”之中。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行政模式内部,科层系统中行政方式的使用成本增大,或者利用市场方式的成本减小,已经出现了引入市场的动力。在上级行政部门宏观调配的基础上,水源公司、供水公司、社会团体和私人用户根据各自偏好,通过行政或市场方式取得水权,他们分别是不同层级上的水权持有者。市场机制的引入,解决了资产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理顺了产权关系。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使各层次水权持有者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水价起到杠杆调节作用,水资源流向效益最高的地方。水源公司、供水公司有充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会尽可能降低供水成本,提高水资源经营效率。中央政府试图推进水权管理的民主进程,突出用户导向,将自下而上的水权需求与自上而下的水权分配决策相结合,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在水权初始分配、培育水权市场主体、制定水价、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质,是如何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寻求有效的结合点。理性政府不会绝对依赖行政手段或任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而是结合本国或本地区实际,使行政配置和市场机制进行不同程度与方式的优化组合。水权市场博弈分析证明了准市场模式的绩效,唯有转变水权制度,即由公共水权制度转向可交易水权制度,才能较好协调我国跨流域调水过程中的经济目标、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第五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构建。在制度科层的各个层面,制度选择遵循交易成本最小化逻辑,使现实世界中多样化的制度选择得到解释;将产权相关制度赋予不同层面的决策实体,可以使调水资源管理决策的交易成本最小化。正是围绕准市场模式产权科层体系的制度结构,论文提出了构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对策。具体包括:(1)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跨流域调水水权市场建设过程中,政府制定合理、有效的分配政策,将水权以一定方式分配给跨流域调水沿线各用水地区。水权民主协商意味着以需定供到以供定需用水观念的变化,有利于调水沿线用水效率的提高、实现用水和谐。(2)水权市场组织制度的建设。为了促进水权市场发展,必须培育多元化的水权市场主体,水源公司、供水公司、用水户协会等都可以依法进行水权交易;水银行是水权交易的中介机构,也是政府主导和推进水权交易的重要平台。(3)水价制度的明晰。水价是调节水权市场的杠杆,不同定价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各有所长。两部制水价在应对跨流域调水问题时更显优势,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应结合其他定价方法、尤其是完全成本定价方法,对水价综合、灵活的运用。(4)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博弈分析证明了我国应着手变革生态补偿的方式,将市场补偿作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要积极开展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设立生态补偿基金,而且要尝试水权生态补偿等新的补偿方式,以此调动人们保护资源环境的积极性,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最终目的。(5)水权法律制度的健全。水权市场健康运行和发展,必须明确水权制度的法律内涵、厘定水权交易原则、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从而为水权市场提供约束或保障。准市场模式的构建,既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积极推进水权市场建设。政府与市场在各自领域之内发挥作用,并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第六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例分析。选取正在兴建的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建成的引滦入津工程,具体分析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践。对于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政府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分层次展开,水权初始分配将需要筹集的资金总数按比例分摊到沿线地区;各地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缴纳所分摊的水资源费,并取得对该工程调水资源使用权。为了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政府在积极培育水权市场主体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水银行的中介作用,探索与市场方式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已经建成的引滦入津工程:水权初始分配仍然无偿进行,考虑更多传统的因素。在市场条件不断成熟后,可以尝试投资分摊等机制。水权初始分配完成之后,政府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水权市场主体,允许供水公司、集团用户、用户,甚至大的用户协会进行水权交易;积极运用价格杠杆,制定综合水价,尽可能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调节供求关系;积极开展水权生态补偿,使市场补偿成为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七章,研究结论与展望。总结研究结论和研究特色,指出主要创新点和研究局限,并对今后的研究进行展望。论文主要创新点是:形成了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理论体系;确立了“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通过博弈方法证明了准市场模式的绩效;明晰了水权生态补偿的运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