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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高科技信息设备的不断开发和投入使用,都向我们宣告着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以计算机网络为先导的信息科技不仅渗透到了人们的生活中,也渗透到了国家的运转方式以及公共行政管理的模式中,行政主体不再满足于内部的行政自动化管理,而将信息科技这只手伸向了对外行政的领域,行政相对人也越来越多地使用电子化的方式参与行政管理。因而,由高科技信息设备参与、协助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产生的争议由此进入了行政诉讼的领域。虽然,剥去了信息科技的外壳,具体行政行为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信息科技的介入始终还是影响甚至改变了行政行为的传统模式,加之现有的立法空白,对于司法审判而言,无论是审判理论还是审判依据甚至审判伦理都受到不小的冲击,由此而造成的一系列现实问题都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和解决的。本文通过借鉴和创新将这种由信息科技参与的新形式行政行为定义为电子化行政行为,并对这种形式的行政行为的涉诉情况、对司法审判造成的难题、困境及解决对策等内容做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第一章,涉诉电子化行政行为概述。分析国内外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总结概括了与电子化行政行为相关的提法,并将电子化行政行为界定为只要从行政行为的开始至行政行为的结束,中间的一系列步骤中有一个步骤是利用网络技术或电子设备完成的,对相对人产生了法律效果的行为。随后归纳了目前涉诉的电子化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型:电子记录交通违章行政处罚、网上行政裁决行为、网上行政许可行为、信息公开行为,以此分析目前电子化行政行为在行政诉讼领域的渗透情况。第二章,电子化行政行为的立案审查难题。首先提出了电子化行政行为在立案审查过程中的被告确认的问题,并对此类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初步的设想。其次提出了电子化行政行为的起诉时效问题,并探讨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最后提出了电子化行政行为立案审查的管辖问题。第三章,涉诉电子化行政行为在审理中的难题。首先是电子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对电子化行政行为这类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包括主体合法性、目的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也同样面临不小的挑战。其次是电子文件作为证据的效力问题。电子证据是整个电子化行政行为中体现科技性最强的一部分,本章通过分析电子证据的特点、陈述研究电子证据法律归属的意义以及目前对于电子证据法律归属的几种观点,以此体现目前电子证据在我国行政诉讼领域的理论发展现状。最后分析了涉诉电子化行政行为法律适用的现状,指出了目前电子化行政行为司法审判存在无法可依的困境。第四章,本章是继上一章电子化行政行为在审理中的难题提出之后所做的一些关于其解决之道的探讨。通过现实案例与国内外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对上一章列举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之道。电子化行政行为的诉讼困境这一选题是笔者有感于在法院实习期间的亲身经历而得。电子政务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许多观念、理论、立法还没有跟上实践的步伐,而本文的研究也仍存在不成熟的地方,所作的研究成果也只能是初步的,主要通过对理论和实践的梳理,对一些现实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