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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自2003年开展试点运行以来,农村地区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得到了有效减少,在保障参合农民不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对农民健康水平和疾病预防意识的提高上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整个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问题,本文从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以S县作为研究地区,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数理模型对该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适度性问题进行了分析,最终得出S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适度的结论。 为探究其不适度的原因,笔者设计了调查问卷并随机抽取当地农民进行实际调查,通过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对访谈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最终找出了S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不适度的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笔者发现S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呈现出不适度的原因主要包括筹资机制不合理、补偿机制不完善、宣传不到位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差等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提高筹资水平,制定动态筹资标准,拓宽筹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补偿水平,扩大补偿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