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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政府开放数据运动在全球兴起。通过开放政府数据促进社会创新,带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截至到2013年已经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政府开放数据的相关实践,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为了摸清政府开放数据建设的实践以及管理机制,发现中国政府开放数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找到中外之间的差距。本文综合运用文献调研法、个案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中外政府开放数据的实践进行的调查、分析、总结,比较中外在政府开放数据实践和管理机制方面的异同。通过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政府开放数据存在重要意义和价值。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逐渐实现战略化、资产化和社会化。释放政府手中所掌握的80%的社会数据资源变得十分重要。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政府开放数据的重要意义在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扩大民主,提高公民主人翁意识和社会参与度;促进服务创新,提供政府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第二,政府开放数据与开放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密切相关。政府开放数据是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政府开放运动的兴起而产生的新概念。从其内涵来看,政府开放数据指得是政府数据中以“开放”的方式给予提供,鼓励数据再利用,允许用户之间分享的那一部分数据。它与开放数据和政府信息公开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开放数据是开放数据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分支,是开放数据在政府领域内应用后产生的具体概念。开放数据的三个层面“数据集、开放与增殖”,是政府开展政府开放数据实践最基本的依据。所有的政府开放数据实践都是围绕数据建设、数据开放与管理服务、数据开放利用来进行的。这些方面政府开放数据与开放数据是完全一致的。从政府角度看,政府开放数据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到新阶段,特别是受到大数据环境和开放政府运动的影响后的产物。从其特征来看,政府开放数据具有可获得性、时效性、可机读性、原始性。第三,政府开放数据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政府开放数据既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权益之计,而是有其深厚的理论作为前导和立身之根基。目前在法学、经济学和信息管理学等领域存在的主要理论,如知情权理论、非对称信息理论、信息共享理论等,正是政府开放数据的立论之根本。政府开放数据是公民行使知情权的主要内容。知情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政府是巨大的信息情报员之一。只有政府实行数据、信息开放,切实承担起信息情报公开义务,才能使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信息不对称理论指出,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造成了逆向选择、败德行为的产生。在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也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但培育额滋养特殊利益集团的肥沃土壤;增加了管理租金,加大了交易成本;使民主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大打折扣。消除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上述种种消极后果的有效途径就是制定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政府开放数据。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是充分发挥信息的效能,最大限度地产生效益的保证。因此,政府进行开放数据实践,共享政府中的数据信息资源,可以充分挖掘数据潜力,发挥数据在政府沟通和决策支持中的重要作用。第四,政府开放数据正蓬勃发展。目前,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和以英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数据实践。并取得一些成绩。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以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据,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政府开放数据的行动和规划。如《八国集团开放数据宪章英国2013年行动计划》。这些政府开放数据行动催生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美国政府开放数据平台(www.data.gov)和英国政府开放数据平台(data.gov.uk)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数据平台从数据内容建设、数据组织管理、数据检索与服务、反馈与统计等方面实现的数据的高质量的管理与数据服务的提供。由于体制的不同、政府管理观念的差异等,中国政府开放数据实践起步较晚,并且为地方自主行动。但是,中国政府开放数据同样取得了一些成果。许多政府开放数据平台纷纷上线服务,如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data.Shanghai)、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www.bjdata.gov.cn)。数据平台提供上千条公共数据的下载服务。第五,中外政府开放数据各具特点,中国政府开放数据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每个国家政府开放数据存在的各自的特点。通过与美国政府开放数据比较,发现中国在政策法规、数据管理、合作共建、机构建设等方面与美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内容不够丰富;政府开放数据技术手段落后;跨部门数据共享仍需加强;缺少适合我国政府开放数据的元数据标准;服务功能有待加强等方面。为了缩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可以采取许多措施改进中国的政府开放数据建设。这些措施有营造开放政府、开放数据的环境;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建立统一的开放数据平台;促进政府开放数据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