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国家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多元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大背景大环境下,商会组织作为协同参与地方治理的主体之一,具有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如何促进商会组织有效参与地方治理,已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治理体系改革的现实需要。本文先对研究对象“基层商会”及核心概念“地方治理”进行界定,再根据“第三部门”理论、共生理论、博弈理论等相关理论基础,分析企业、商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还总结出基层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的方式与途径:直接参与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参与公益慈善、加强行业自律、调解矛盾纠纷),间接参与方式(参与政治协商、促进政企交流、助推招商招才、维护合法权益)。随后笔者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对缙云县工商联所属基层商会组织基本情况、运行方式,参与地方治理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缙云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在协助参与地方治理、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自主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意愿不高,商会实力有限、参与治理能力不足,商会参与地方治理的有效途径不多,外部环境条件不充分、信任度有限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有缙云商会会员素质实力不强、商会性质定位模糊、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专业人才队伍紧张、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等。文章最后分别从商会和政府层面提出促进基层商会有效参与地方治理的对策。商会层面要找准商会定位,完善相应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会员参与意识;积极发展商会会员,注重会员素质提升;加强会长、秘书长、工作人员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商会造血功能,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加强宣传,增强会员凝聚力、扩大商会知名度。政府层面要重视商会作用发挥,激发商会参与治理积极性;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参与行为、提升参与能力;发挥主体优势,引入考核机制,确立奖惩措施;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鼓励商会积极承接。双方相互协作,合理分工,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