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财务困难,难以按期偿还债务而濒临破产。为了避免破产所引起的社会动荡、债权人利益损失惨重等不利影响,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相比,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但是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关于债务重组的法律,但在《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有些条文涉及到对债务重组中一些问题的处理,财政部199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并于2001年、2006年先后对它进行了修定,这是对债务重组进行规范的法规。本文共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债务重组理论概述”,介绍了债务重组及相关重组的概念,分析了债务重组的原因、意义和立法现状,并初步介绍了债务重组会计法律《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第二部分为“债务重组会计法律——《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具体介绍了《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发展、主要内容和修订情况,并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了评析。第三部分为“《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人企业——上市公司的影响”,着重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人(主要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所产生的影响。第四部分为“《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在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重组》准则对债权人利益所产生的影响。第五部分为“债务重组会计法律的完善”,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债务重组会计法律及其相关法律的建议。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会计准则进行了分析,主要是从债务重组中当事人双方(债务人、债权人)的角度,重在研究了债务重组对债务人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对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利益的影响,揭示了债务重组后债务人、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与分配,并对会计准则的修订、债务重组的会计法律完善提出建议,以便会计记录能真实反映重组后企业的财务状况,避免虚假资料给会计资料的使用者带来不利影响,也能体现出法律上的公平、等价有偿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