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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教育是一项包括特殊儿童在内的所有人的基本人权,所有儿童都平等的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一直以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儿童,由于其生理、心理的缺陷而无法像正常儿童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尽管所有的特殊儿童都有权利接受特殊教育,但是他们由于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致使不是所有特殊儿童都能有机会接受特殊教育。在我国,特殊儿童既属于社会福利群体又属于特殊教育的对象,国家针对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社会政策,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多为条例、办法、意见等,出台的政策级别不够,权威性不强,可操作性不高。目前我国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仍然普遍不足,特殊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偏低,无论是从入学机会、特教形式还是特教质量上都与发达国家的特殊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公平、人权意识的日渐提高,国际上对保护特殊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呼声日益增加,特殊儿童被隔离教育的形式遭到越来越多学者的抨击。1994年《萨拉曼卡宣言》正式提出"全纳教育"。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是一种没有排斥、没有歧视、没有分类的教育。萨拉曼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世界范围内全纳教育实践的开始。全纳教育作为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成为国际共识。各国都为本国全纳教育的发展制定了新政策,2014年我国颁布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指出未来三年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纳教育模式,使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目前我国仍处于发展全纳教育的初级阶段,虽然我国目前的特殊儿童教育发展仍有诸多问题,但是发展全纳教育、尊重人权、保护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将会是我国特殊儿童教育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发达国家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相比,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起步晚、不完善。因此研究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未来发展意义重大。文章以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为研究对象,运用比较研究和社会政策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建国以来不同时期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且对国外特殊儿童教育发展较好的两个国家——美国和英国的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也进行了总结,通过借鉴他们发展特殊儿童教育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从而对我国未来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发展提出了思考与借鉴。本文一共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绪论。首先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其次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文献综述、最后对本文研究的内容、方法、创新点进行了总结;第二部分是主要概念界定和研究相关的理论基础。首先对论文研究中出现的四个主要概念——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社会政策、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和全纳教育分别进行了概念界定,然后选取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四个理论进行阐述和分析,分别是社会均衡理论、场域理论、路径依赖理论和刻板印象;第三部分是本文最重要的部分。该部分首先把我国建国以后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分为三个不同时期进行政策概述,接着提出了我国目前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了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的问题产生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对国外两个典型国家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政策进行了总结。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介绍了两个发达国家——美国和英国的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为后文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借鉴;第五部分是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未来发展的建议。针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然后借鉴国外发展特殊儿童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政策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