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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研究属于一个比较新兴的课题,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都还处于起步阶段。该制度将公民权利、政府权力与环境权益紧密相连,是平衡公众、政府以及环境各方利益的重要途径。本文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为依据,选择北京西上六输电磁辐射听证会为实例,分别从法律体系和案例应用两个角度出发,对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分析研究。首先明确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为后文论述限定了范围。继而从学理上探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根本理念与存在价值,以环境权益、行政控权和公众参与三大理论作为该制度的学理依据。随后在法学理论的支撑上构建了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体系,建立了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参与主体及听证程序等一系列全面而完备的具体规则,作为整篇论文的标准框架。为了进一步贯彻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要求,选取了现实中的实例作为研究对象,从案例的法律性质归属、参与主体、启动程序、听证会过程以及会后决定的做出等全方面进行分析,系统剖析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在我国现实中的落实与应用情况。论文最后在对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从立法层面、具体规则以及观念意识三方面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设想与建议。笔者选取了多种角度,从各个层面上都对此制度进行了系统而详述的研究,以期对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