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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指出:“正义本身,按照这个词的最合乎人性、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无非是所谓否定的和过渡性的思想。”马克思关于“正义问题”的言说是有其独特性的。具体来说,它表现在:首先,它是“否定的”而非“辩护的”,马克思的正义概念是批判性的,而不是作为意识形态性的辩护概念;其次,它是“过渡性的”即“历史的”而非“静态的”、“抽象的”,马克思辩证地去谈论资本主义的正义这一问题,他拥有自己的关于正义问题的话语概念和话语方式。纵观马克思的经典作品,可以看出,他的正义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的、具体的、历史的,他以唯物史观的独特视角,看到了正义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历史范畴,是受特定历史条件下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所制约的。本文通过对“正义”这个概念在各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形态的界定,阐述了从古希腊到马克思之前的西方思想家们对于正义问题的不同标准,为接下来重点阐释马克思的正义观起到了铺垫作用。马克思正是认识到了以往的、传统的正义观的抽象性,认为它脱离了社会生活的现实,他开始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具体的、辩证的为我们展现了他的正义观。在马克思的视域中,他是从社会生产方式的角度来把握、理解正义概念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是有其合理性的,是一个正义的社会。同时,他也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内部的不合理性,如他在作品中对异化、剥削和占有等现象的描述。对此,他是批判的、痛斥的。他察觉到了资本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所要必经的阶段和过程,它可能是当时的现实世界中最理想的、最好的社会制度;他认识到了未来的我们所追求的正义的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那里,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人们平等地、共同地占有生产资料,真正意义上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我国当前的实际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始终追求。共产主义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最高理想。在这个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的大背景下,亟待建构出符合我国当前的、现实的、科学的正义观,从而缓和现阶段社会现实中所发生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为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行性的理论指导。通过研读马克思经典著作,可以得出,诉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的正义思想的根本目的,以充分发展人的自我潜能,得到自身解放。通过将马克思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正义观的代表人物罗尔斯这两者的正义观就缘由、立场和侧重点方面进行对比研究,可以发现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自身局限性是由其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是受特定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的。马克思的正义观表明了他的正义思想水平的前沿性和彻底性,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去解决实际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