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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样本作为文书鉴定比对的已知材料,是鉴定结论正确性的保障。本文拟对文书鉴定样本展开研究,一方面,通过对样本条件和种类的研究,探讨其对司法实践的启示;另一方面,更加深入的分析文书鉴定样本在司法鉴定和证据法中的作用和意义,以期完善我国的文书鉴定样本规范。全文共包含四个部分,大约三万字。第一部分为文书鉴定概述。该部分对文书鉴定的基础内容进行简要概括,得出样本在文书鉴定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文书鉴定的已知材料,样本的质量决定着鉴定结论的正确性和证据属性。文书样本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样本收集的主体、范围、种类和样本应具有的特征等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对文书样本收取规范加以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文书鉴定理论,指导文书鉴定的实践工作,还有利于提高文书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第二部分主要探讨文书鉴定样本规范的理论基础。该部分主要从哲学、司法鉴定学、证据学三个角度展开分析。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唯物辩证法中的普遍联系的观点是样本规范的逻辑基础,样本与检材、受审查客体与被寻找客体之间的联系为样本规范提供了研究的基础。同时,事物的永恒发展变化是样本规范的客观要求,事物的发展变化要求供比对的样本必须与检材在形成时间上、形成方式上具有相对可比性。从司法鉴定学角度来说,作为司法鉴定的核心理论的同一认定理论为样本规范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样本符合规范是进行同一认定的前提条件,样本规范也是司法鉴定标准化得重要组成部分。从证据学角度来说,样本决定着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也是样本必须具备的属性。第三部分主要探讨样本的种类及条件要求。依据不同的标准,文书鉴定样本的种类有所不同。结合文书鉴定理论和司法实践得出对样本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要求。文书样本收取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收取符合鉴定技术性要求的样本。第四部分主要探讨文书鉴定样本的收取规范。本文对文书鉴定样本规范进行界定,本文所指的文书鉴定样本规范是指样本收取的规范。然后,对文书鉴定经常涉及到的笔迹鉴定和印章鉴定进行研究。笔迹鉴定样本规范部分分别探讨正常笔迹、非正常笔迹和笔迹时间鉴定的样本规范。印章印文鉴定主要探讨印章印文的同一认定和印文时间检验样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