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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面对日益式微的学术权力,东北师范大学从维护教授治学的角度于2000年率先建立教授委员会制度,随后多所高校都建立了教授委员会制度。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高校教授委员会制度尚不健全,高校急需完善教授委员会制度,以维护教授治学、实现大学学术性的本质。 论文首先阐述了我国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内涵,指出教授委员会制度的两层含义:一、是教授委员会制度不仅应当包括规定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组织机构、与其它组织之间关系等方面的正式约束,还应当包括教授委员会的价值理念、伦理规范等非正式约束,以及教授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二、是教授委员会制度可以划分为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接着进一步论述了我国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发展历史,并将其划分为初创期、缺失期、酝酿期和发展期等四个时期;其次通过对15所高校教授委员会章程的文本分析以及对一所高校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访谈分析,指出我国高校目前教授委员会制度存在的定位不清、职责不明、组织机构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个别高校教授委员会章程逻辑不清、制度环境缺乏等六大问题;最后,在上述讨论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大学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高校教授委员会制度的六点建议:明确教授委员会定位、厘清教授委员会职责范围、完善组织机构、健全教授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教授委员会制度章程、营造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