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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基础,是调动农牧民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积极性的有效措施。草场是农牧民的“金饭碗”,草原承包到户后使草原畜牧业的生产格局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从此农牧民拥有了草原的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禁牧、休牧和轮牧是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是退化草场得以休养生息的基本措施之一。近年来随着甘南藏族自治州禁牧、休牧和轮牧政策的实施,草原植被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恢复,产草量明显增加,草地退化的势头得以遏制,但是随着人口数量的激增和养殖牲畜数量的增多,在禁牧政策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引发了牧民“偷牧”、“抢牧”等牧民侵牧行为的产生,从而使甘南草场的纠纷类型从历史上的牲畜越界与边界冲突演变发展到近些年来的“偷牧”与“抢牧”等新的类型。至此,使草场纠纷之争在人口密集化程度较高的甘南藏区愈演愈烈,同时随着纠纷解决机制中第三方——宗教界权威及其藏区习惯法的介入,使得草场纠纷呈现出一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的局面。因此,本文选取了因侵牧行为而引发草场纠纷矛盾较为严重和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特殊化的甘南藏区作为研究区域,希望在了解该地区草场利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阐释在草原利用的过程中所引发的草场纠纷类型及其历史演变规律,进而分析草场纠纷产生的原因和纠纷解决机制中存在的司法困境,最终得出在纠纷解决中进行综合治理的一些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