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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以信用关系的日益透明和不断扩大为基础的,没有信用就没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可以说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一国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经济形态必然转变为信用经济形态,其主要特征是市场交易由现金交易为主导转为以信用交易为主导,有比较完善和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保障和支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银行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润滑剂,而最关键、最活跃和最具影响力的是企业信用。随着经济契约化的发展,企业信用已成为合作与交易的先决条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而企业信用体系构建的基础和核心是企业信用征信体系的构建。构建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解决我国信用缺失严重的有效措施。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经过170多年的实践,征信业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其发展过程中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发达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构建主要有三种模式,即以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等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市场化模式,以法国、德国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央行主导模式,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为代表的会员制社会化模式。通过对这三种企业信用征信体系的主要模式进行分析比较,提出四点借鉴和启示,具体包括制定规范的企业信用征信立法、设立明确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大型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执行严格的征信行业监管,这四个方面是构建我国企业信用征信体系过程中需要重点学习借鉴的国际经验。
我国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包括四大分体系,分别为:信用信息征集分体系、信用信息整合分体系、信用信息服务分体系和征信行业监管分体系。其中信用信息征集分体系是基础,包括征信法律法规、信用征集范围、信用征集机构和信息传输网络四个组成部分,共同作用实现信用信息征集功能;信用信息整合分体系是核心,包括信用信息整合、信息管理制度和信用信息数据库三个组成部分,联合作用实现信用信息整合功能;信用信息服务分体系是良性运行保障,包括信用服务项目、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制度三个组成部分,协调作用实现信用信息服务功能;征信行业监管分体系是有序运行前提,包括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和征信行业秩序规范两个部分,共同完成征信行业监管功能。各分体系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个分体系都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共同促进体系整体的运作效率。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是企业信用征信体系的核心,我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建立和使用时,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的原则,制定规范、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集并开放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以央行的企业信贷登记查询系统为基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我国企业信用征信体系的构建采取人民银行主导的公共征信模式与民营机构的市场化征信模式相结合,人民银行行使征信行业监管主体职能。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征信行业立法,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征信行业监管职能;建立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机制,建立相关的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规范民营征信机构的经营和发展,采取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几个全国性的的大型征信公司和数目众多的信用增值服务公司,扩大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民营数据库;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满足信用经济市场发展的需求。采用“市场化和公共相结合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