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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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抑制自然人失信人数的增加,我国多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在“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背景下,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的诉求强烈,为了重塑失信主体的信用形象,打通失信主体退出通道,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缓解征纳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国家开始探索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系统化的自然人纳税信用制度,既有的涉及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落在政策性文件和各省市行政规章中,存在针对性不强、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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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抑制自然人失信人数的增加,我国多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在“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背景下,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的诉求强烈,为了重塑失信主体的信用形象,打通失信主体退出通道,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缓解征纳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国家开始探索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系统化的自然人纳税信用制度,既有的涉及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散落在政策性文件和各省市行政规章中,存在针对性不强、效力等级较低,适用范围有限等问题。基于此,本文借助一个关于自然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导致本人成为异常纳税人的案例,揭示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构建的意义,进而重点分析当前在规范体系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比较借鉴域外国家在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构建上的有益经验,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自然人人格性特点的基础上,建立我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的具体框架。全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一个案例引出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话题,阐述纳税信用修复的概念以及与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异同,突出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的特殊性,强调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在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进一步分析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构建具有丰富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在满足信用修复需求的同时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完善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是分析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的法律依据及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着重梳理了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的央地立法并分析出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存在的立法问题和实践中存在的程序偏差、救济短板、监督匮乏这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三部分主要是运用比较分析法,考察借鉴国外有关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及信用修复制度方面的有益经验,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立法路径、纳税人权利保障、修复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有效经验。第四部分是从确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统一化规范依据,完善程序制度,优化救济制度,强化监督制度,促进与信息公示制度、共享制度和应急制度的衔接五个方面内容建立我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修复制度的具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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