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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国际性贸易和投资不断增长。经济、金融历来与会计相生相伴,会计的国际化也逐渐成为各个国家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随着国际投资者越来越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其投资决策,对一个全球一致的财务会计框架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要求会计语言国际化、标准化。会计制度和准则的国际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也成为各国会计制度和准则制订组织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会计语言国际化的呼声越来越高。2001年4月,国际资本市场强烈要求: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应该担负起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使命。为着这一目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为之进行了大量的工作。20多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借鉴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随着我国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IFAC,1997),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成员,要求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另外,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大量的国际金融公司进入我国参与竞争,我国的金融公司也要到境外参与竞争,这样客观上要求按国际会计惯例标准来规范我国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原来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存在较大差异,这将加大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和国际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的投资和筹资成本,不利于金融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国内的会计标准比较研究起步的较晚,主要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外资金不断介入本国资本市场,对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业内人士对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也就越来越关注,对会计标准国际化研究也日趋成熟。 为有效的揭示金融风险,在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此制度于2002年正式实施。证券监管部门要求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需分别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上市公司应同时聘请中外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提供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并对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以定期颁发许可证的形式进行管理。中外两个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就相同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而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绝好的历史机会。2000年以前,金融类上市公司遵循证券法规的要求,执行与上市公司(A股)相同的审计制度,即由国内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2000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发布金融企业上市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对金融类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出了等同于B股上市公司的审计要求。规定要求金融类上市公司应聘请有金融类企业审计经验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对其依据中国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法定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同时,还要聘请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特别许可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通行的审计准则,对其按国际通行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也就是说,从2000年度起金融类上市公司须接受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审计。在此之后,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2000年度执行双重审计规定的实施效果、反映出的境内外审计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差异突出特点,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30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4号》,要求金融类上市公司及拟发行上市公司分别经境内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发生差异时,应当履行适当信息披露的义务。而由于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依据不同,两者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的差异及其具体项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金融类企业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由此可以反映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国际化的效果。我国的会计制度正处在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中,而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相对稳定,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难得的参照物。 为了有效的分析出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和2002年开始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最近新发布的会计准则是否确实起到显著的效果,最佳的分析对象莫过于公司的财务报告。净利润是财务报告中的一个重要组成因素,而公司所有财务指标都是为净利润服务的.因此本文希望从境内外审计报告净利润的差异中,分析出导致境内外审计差异的内在原因。基于以上想法,本文针对审计报告中净利润项目提出三个假设,试图采用实证和演绎相接合的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对于金融类上市企业境内外审计净利润差异的比较研究,本文希望通过样本财务报表中境内外审计净利润差异指标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的比较能够发现一定的规律,再从中分析得出导致境内外审计净利润差异的内在原因。本文研究的范畴为:对金融类上市企业境内外审计差异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目的是检测《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分别在2001年1月1日和2002年1月1日的正式实施是否对国内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有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