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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是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影响着农村稳定和社会进步,因此需要得到政府重视并妥善解决。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在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且当前各国政府还在不断完善自身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其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国内方面,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迅速,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府对农民土地的征收面积也随之增加。然而,国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集中了大部分利益,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相对太少。加上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渐进性,绝大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就面临生存与生活困难,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可见,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给国家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我国居民福利尤其是很大部分失地农民群体的生活现状却没有得到很大改善,甚至更加恶化。更为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与和谐社会构建目标等,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把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点,以实现经济社会与人们生活的公平、公正与共享,由此决定了社会保障已经成为国家在政治层面对全体公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但现实中,国家政策的倾斜与体制机制的转轨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于是,最近几年的失地农民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许多地方还出现了因征地引发的群体事件,给当地乃至全国范围的经济社会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由此,国家和社会各界开始普遍关注失地农民问题,并一致认为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为失地农民提供适度的社会保障。显然,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国际竞争的需要,而且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依据社会保障理论,结合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与制度变迁理论,在阐述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笔者通过实践调研所得数据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从而探究了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当前问题的原因。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和农民的负面影响,导致农民过度依赖土地;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规范、不合理,导致国家集中过多的利益而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较低;国家社会保障政策与制度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忽视,导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这项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以GDP等经济总量为标准的地方政府官员考核机制,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被忽视。最后,本文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及远景设计。本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文章导论,阐述了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框架、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阐述了社会保障理论、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第三部分是失地农民基本情况,包括失地农民概念及规模分布、失地农民身份特殊性、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第四部分分析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覆盖面较窄、资金不充足、待遇比较低、城乡差别大、内容不全面、监督管理差;第五部分为实证分析,根据实践调研数据,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水平进行了估算与合理性判断,从而构建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的合理区间;第六部分阐述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存在的原因,包括城乡二元结构的负面影响、现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缺陷、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渐进性、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标准不科学;第七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包括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对策建议和前景展望。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量化地界定了失地农民概念。本文把失地农民定义为那些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农民,而没有按照以往的户口来定义。同时,抛弃以往户口分类的方法,按常住地把失地农民分为离土不离乡与离土离乡之后进城的两类人群。二是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方面。通过分析指出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和公共服务不均等,使得失地农民过度依赖土地又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规范、不合理,使得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不科学、补偿标准不合理,国家集中过多利益,结果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以GDP等经济总量为标准的地方政府官员考核机制,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被忽视。三是实证分析。结合实践调研数据,对我国失地农民现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进行估算与判断。四是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对该问题的未来前景做出客观展望。尽管如此,由于数据收集的困难和自身学术水平及分析能力的限制,本论文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