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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管理纠纷逐年增多,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类纠纷关系到千千万万民众切身利益和日常起居,如果处理不及时、不妥当,就会引发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或上访。现实中已经有许多例证,造成的后果或冲击党政机关,或破坏交通或扰乱生活秩序,危害性极大,是社会不安定、不和谐的隐患。正是由于物业管理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生活质量,所以物业纠纷的合理调处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人民调解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更行之有效的方法。构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其成为预防物业管理纠纷、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诉讼有效衔接配合机制,促进社区安定和谐的有效载体具有很强的优越性和现实意义,而且人民调解也将成为以后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重要措施和多元化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与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原则在对纠纷发生后的处理依据上是较一致的,这也为在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带来了便利的客观条件。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纠纷属于广义的消费者纠纷。即物业管理纠纷是民间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纠纷属于可调解的人民内部矛盾,这为人民调解在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尽量用调解手段予以化解,不仅能减少支付成本,其“廉价性”还能最大限度的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能够使得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业主与业委会之间、以及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理顺沟通渠道,加强相互之间的信任。毕竟大家都是生活在同一个小区内,和谐的社区氛围、良好的社区环境、融洽的相互关系对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也是大有裨益的。任何一种工作方式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更替而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人民调解,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法制建设的进一发展和完善,必然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时代需要的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