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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本文从一起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案件出发,结合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民事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分析该案在处理中存在的民事争议问题。通过比较分析域内外防治家庭暴力相关立法,提出建议来完善我国家庭暴力民事法律规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从而寻求合理的方法来解决本文案件中遇到的民事法律争议问题。本篇论文除引言外,正文部分共约两万字,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首先介绍李某因受家庭暴力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基本案情,其次提出本案涉及的四个民事法律问题处理的分歧,即案件中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问题、人身保护令的颁发问题、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第二部分,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问题之立法考察与学理分析。第一,域内外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之考察与评析,分别考察我国国内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和我国台湾地区以及美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与评析。第二,针对案件中存在的四个民事法律问题处理的分歧进行学理上的分析。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本文案件处理分歧意见之启示,即在分析我国家庭暴力规制的民事立法之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我国家庭暴力规制的民事立法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分别是: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家庭暴力案件举证难、家庭暴力案件救助难、家庭暴力案件损害赔偿难。针对我国规制家庭暴力民事立法方面存在的这几个不足,考察域内外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及相关措施,笔者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家庭暴力的举证、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损害赔偿四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家庭暴力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第四部分,在第二和第三部分的基础上阐明笔者对本文家庭暴力案件涉及的四个民事法律问题处理意见。主要从案件中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问题、人身保护令的颁发问题、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关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