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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刑事证人作证难、出庭难、证言模糊、权益屡遭侵犯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大难题。造成这种窘境的原因是多层次的,立法存在漏洞,司法官僚风气未肃清,传统儒家文化与人为善、息事宁人下的息诉厌讼情绪等,但统观全局,我国法律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无法为证人提供安全的“作证环境”无疑是其中最为突出的诱因。这一难题不但在微观上妨碍了刑事个案的诉讼进程,同时在宏观上也已经成为了阻碍司法改革深化的一大瓶颈。因此,尽快构建科学体系化刑事证人保护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刑事证人保护制度的构建完善直观上有利于证人权利保障,深层次上亦有助于维护司法正义和社会和谐,同时也顺应了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在阐述刑事证人保护制度多重价值的基础上,通过检视我国当前刑事证人保护立法及司法现状,借鉴域外成熟理论及实践经验,通过对比分析的方法,尝试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证人保护制度体系化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