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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刑法的完善与发展是一项长远工程,它要求适时对刑法进行审视、做出调整,以适应刑法在新时代的发展。我国刑法罪名问题,历经两部刑法典的修订,虽然最终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做出了规定,但是,从立法角度来说仍然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罪名在立法上的缺失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这种缺失势必会影响到司法实践中对罪名的适用,从而导致的最终结果是阻碍了刑法的真正实现。因此,本文站在中国刑法罪名发展的前沿,从解决罪名立法设置和司法适用的难题入手,集中探讨和论证了我国刑法罪名在立法设置上存在的缺陷、罪名在司法适用中出现的难题以及如何调和罪名立法设置与司法适用的关系。正文首先从刑法罪名的立法设置展开讨论,通过分析我国刑法罪名的立法模式、罪名数量、种类以及演变情况,说明我国刑法罪名在立法设置方面面临的困境:罪名立法模式的缺失、罪名设置数量过多以及刑事政策的忽略。接着,第二章开始讨论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本章通过对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2009年刑事审判总结与罪名总结等实践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得出我国刑法罪名在司法适用中面临的两个困境:一方面是刑法罪名立法设置数量与罪名在司法适用中的数量不对等;另一方面是司法部门对于新的未规定为犯罪的危害行为进行制裁时的罪名适用缺失。最后,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着手,提出完善罪名立法设置和司法适用的建议:第一,罪名立法模式法定化;第二,罪名数量定量化。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建议既重新定位了罪名立法设置的相关理念,又完善了刑法罪名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更是协调了罪名立法设置与司法适用二者之间的关系,促成彼此的适应。本文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对我国刑法罪名的立法设置与司法适用进行研究:1、理论分析法。通过我国刑法罪名立法理论、司法适用理论分析我国刑法罪名理论上的缺陷。2、跨学科研究法。除了法律知识外,还运用到了统计学的相关知识。3、网络信息搜集、文献调查法。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学者著作以及上网搜集资料,汲取与论文相关的知识点,并从中获得有用信息。4、案例分析、调查报告法。通过对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2009年刑事审判总结与结案数等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提炼出罪名在司法适用中的具体应用情况。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面对我国刑法罪名问题在立法、司法中出现的混乱状况以及专家、学者对于该问题研究的空白等情况下,大胆提出了协调罪名立法设置与司法适用关系的两方面建议:罪名立法模式法定化以及罪名数量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