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食品安全管制是政府依照法律授权,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设定许可审批、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等路径,对食品原料及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体的行为进行控制。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管制的主要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共健康和安全。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介绍管制的概念、分类和性质的基础上,提出政府管制是弥补食品市场失灵的必要措施。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国食品安全管制主要存在多头管制、法规体系不健全、检测技术和设备落后、管制标准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不成熟等问题。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管制部门责任意识淡薄和管制经验匮乏、管制体系存在缺陷等。第三部分论述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制经验及其对我国食品安全管制的启示。发达国家拥有统一、独立的管制机构、完善的法律规范、较高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以及成熟的管制方法和程序。第四部分提出了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制能力的对策。包括培育食品安全管制主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管制方式、规范管制程序、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等。市场机制与政府管制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不能用理想的政府管制去代替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也不能用理想的市场机制去代替不完善的政府管制。在二者之间,如果政府能够充分发挥它的作用,那么,市场也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合作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哪一个的作用应该更大一些,没有绝对的界限,应视市场发展的阶段和不同供求关系而定。在我国当前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完善市场机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提升政府管制能力,强化管制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比较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