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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冲突意味着在各权利之间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碰撞和矛盾,导致了相应的权利无法顺利与全面地实现。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权利冲突频繁发生已成为一种比较显著的社会和法律现象,对此问题人们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并认真解决。文章以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冲突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尝试对权利冲突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再结合两种权利的属性,并以权利边界理论为依据,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除引言外,本篇论文分为五个部分: 在第一部分中首先引入了广场舞冲突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温州“高音炮还击广场舞”,并详细评述了关于冲突原因的已有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广场舞冲突的实质是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的冲突。 第二部分是对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冲突的原因进行法理分析。文章从社会转型、权利属性、现行规制三个层面揭示了权利冲突的诱发因素。转型期的社会关系复杂多变,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作为权利体系的一部分,其本身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权利的社会性必然会使转型时期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反映到权利本身上来,导致原本模糊的权利边界越加不清晰。而对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现行规制的不健全,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权利自身边界的模糊性,不利于两者之间冲突的顺利解决。 第三部分集中讨论了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的属性及其规制途径。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都是法律必须保护的基本自由,因而两者首先具有自由权的属性,又因应当将其法定化而具有法律权利的性质。在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的属性得到明确以后,有利于探索出有效化解两者之间冲突的规制途径。 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冲突的基本制度框架,权利边界理论为此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每一种权利都有自身的界限,其中的界限必须合理设置和掌握。厘清休闲权和生活安宁权边界的途径主要有四种:立法建构、私力救济、行政调解和司法解决。 在最后的结语中基于权利冲突的必然性,并结合转型时期的社会发展的特点,指出了在权利实现和解决权利冲突问题的过程中,要秉持一种理性的立场: 试图通过法律等制度配置消灭所有的权利冲突是不现实的,对此应采取一种多元化、渐进式的策略,方能有效化解冲突,促进彼此双方的权利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内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