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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现时代社会问题为触发点,基于马克思文本(博士论文-《<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疏离/分离-结合为视角、平台,集中探究青年马克思以何自由,即追寻自由者的主观资质,与如何自由,即在哪里追寻自由、依凭什么而自由,透析青年马克思自由哲学。
马克思在亚里士多德《论灵魂》中“读到了从一切中分离、分割的近代原理(ch(o)rismos)”,开启了经由某种结合获取个人自由奋争之旅。博士论文时期,他从哲学上论证自为拥有感性的自我意识之主观性资质的个人,正是操心着各自利益而追寻自由的普罗米修斯;《莱茵报》时期,他在社会政治实践中的经验、与黑格尔隐性对话表明:在“时代错乱”的德意志政治国家制度框架内,试图在纯粹政治领域内争取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及个人基本生存权益是不可能的。这使他认识到必须采取两面作战的立场:“既反对实践上简单地否定哲学的要求,同时也反对单纯在理论上对政治党派的批判”,“对现代国家的批判的分析,同时也是对迄今为止的政治意识的消解,这种政治意识最普遍、最终的表述就是黑格尔的法哲学。”如此,他在批评现代国家理论中阐释了民主制和人民主权思想;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处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下宗教问题与国家问题、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问题,表明人们在主观上意识到社会力量在获取各自切身自由过程中的重大意义:“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人在社会领域内意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就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时“人的解放才能完成”。这种意识为在感性经验中追寻个人自由开启了追寻个人自由的新方向。现代工业社会将现代无产阶级推向历史前台。她既担当着“使德国人为人”的责任,又肩负着在私利逐鹿的市民社会中拯救全人类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