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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农民的角度考察《中国土地法大纲》的民主性:第一,从内容看,土地法大纲通过土地权利和民主权利内在地激发农民的自主性,第二,从领导方法看,中共坚持群众路线,组织了大量的土改工作团领导农民,启发农民的政治觉悟,利用农民自主力量与领导力量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农民民主化。 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平均地权、民主划阶级、民主评议党员与民主选举村政府论述农民行使权利的过程,也反映了土改工作团领导与启发农民的过程。最后,从农民权利、群众路线两个方面总结对农民民主化的认识。 第一部分,平均地权。从土地法大纲的内容与实施过程以及中共领导的农民土地产权变迁过程,论述农民的土地权利是农民获得民主权利的物质基础与核心。民主划分阶级、评议党员、选举村政府等民主权利都以平均地权为基础与核心。 第二部分,阶级划分经过了阶级斗争扩大化、调节阶级关系、平凡冤假错案,缓和阶级关系的过程。通过农民划分阶级的过程,论述农民的自主性与阶级意识对对农民民主化的影响。指出农民自主性是民主化的前提,但农民民主的发展要依靠生产的发展;农民的阶级意识不等于公民意识;阶级政策反映了党的领导在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区,需要深刻反思。 第三部分,民主评议运动经过了严肃整党,缓和党群关系,对党员评功评过,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这一过程。从农民与农村党组织的关系,论述农民的监督批评权利对农民民主化的影响。农民群众的监督与党员干部的自省是使党员干部保持民主与廉洁作风,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方法。这就需要:明确基层党政组织是农民利益的代表,接受农民的监督与考核;尊重农民的监督与批评权利,建立日常的监督机制;尊重党员干部的权利,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尊重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权利,允许党员个人申辩。 第四部分,民主选举村政府,从农民与村政府的关系,论述农民选举权对农民民主化的影响。建立在真正民意机关基础上的选举是保证基层政权民主的关键。农民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有:对农民宣传与教育不足;注重选举,忽视监督。对此,加强对农民宣传教育,坚持选举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由民意机关作为农民日常的监督机关;是由农村民主选举自下而上推动区县民主选举。 第五部分,从土地政策与客观环境、农民状况、农民权利的调试关系,指出尊重农民的主体权利与自主选择是推动农民民主化进程的关键因素。正确处理农民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农村改革顺利进行的保障,是农民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