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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事实婚姻在我国城乡,尤其是农村以及偏远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量存在并有不断上升、蔓延之趋势。法律上的“消灭”并不能改变它的客观存在性,对此问题,国家立法的态度一直比较矛盾,处于来回的徘徊和反复中,至今仍有所回避。国外同样存在着事实婚姻的问题,而且比中国要严重。然而不论各国对婚姻形式的规定有多么不同,对事实婚问题却基本上没有漠视回避的。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事实婚姻加以调整,使同居双方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可以说对事实婚姻的认可和让步是立法的普遍趋势,而且将会继续向前发展。国外的立法经验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从各方面来看,事实婚姻的承认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都是必要的,这无论是从我国的现实、国外的立法示范方面,还是对传统的尊重以及婚姻法的私法性质,或是婚姻法的价值衡平选择等方面看都是如此。因此,本文立足于中国现实,从现行立法入手,揭示被评价为“进步”的现行立法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在立足登记婚姻制度的同时承认事实婚姻,对其与登记婚姻进行有所区别的保护,并最终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从事实婚姻的各方面给出了一个较系统的立法建议。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事实婚姻的理论基础研究该部分主要论述事实婚姻与婚姻制度的关系,探讨事实婚姻的概念、性质、特征、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事实婚姻现状的考察;第二部分,我国事实婚姻面临的困惑及原因分析,该部分主要论述事实婚姻的存在状况以及存在的原因,及存在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事实婚姻的立法反思与构想,该部分陈述了我国建国后事实婚姻立法态度的变化历程,着重对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检讨,分析评价;最后,综合前两部分的分析、论述,提出完善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立法构想。其基本上沿着什么是事实婚姻,它的存在背景、存在现状如何,为什么会有事实婚姻,我国有关立法的历史怎样,国外的立法则是如何规制的,是否需要承认事实婚姻,现行立法存在哪些缺陷该如何改进这样一个写作思路进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