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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林业自身特点的制约,林业投融资问题一直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难题之一。由于公益林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和公共物品性质,所以市场机制无法保障生态公益林资金供给,需要政府干预。本文尝试从政府政策角度,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对生态公益林融资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本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阐述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选择理论的涵义、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论述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生态公益林融资政策的依据,即从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所需具备的三个条件入手,通过分析,得出生态公益林融资政策分析具备这三个条件,可以运用公共选择理论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从政策角度,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生态公益林融资不足的原因。分别运用官员经济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和寻租理论分析生态公益林政府融资不足的原因,得出:政策供给者(官员)的经济人行为造成生态公益林政府融资不足,政策需求者(公益林利益集团)的弱势导致生态公益林政府融资不足,政策制定过程的寻租行为加剧生态公益林政府融资不足;并且通过分析后认为:促进社会融资的政策供给不足是导致生态公益林社会融资不足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主要针对政府融资不足,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加大公益林建设的财政投入、增加公益林保护的财政补助、制定生态国债政策、征收公益林生态税、将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纳入官员政绩评价体系、扶持生态公益林利益集团,促进政府融资。第五部分主要针对社会融资不足,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制定生态彩票政策,为公益林融资;制定政策,促进社会捐助公益林和公益林生态服务交易,以促进社会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