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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际间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影响,导致跨国企业为求优化配置内部资源,常会透过关联方之间转让定价交易的安排,来规避税负或进行盈余管理。本研究认为企业可能会因台湾实施「营利事业所得税不合常规移转订价查核准则」而进行盈余管理。因此,本文将以台湾上市公司转让定价与盈余管理之实证研究作为研究主题进行实证,探讨转让定价是否为盈余管理的工具之一。本文以2002年第一季至2006年第四季之台湾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排除金融保险、证券业与资料不足或遗漏之公司,样本公司共597家等27个产业,研究资料为横断面与纵断面混合资料(panel data)。因此,本研究以panel regression model作为实证研究之方法,并建立联立回归模型进一步了解盈余管理与转让定价是否存在互为影响之关系。本研究的第一项研究议题-影响台湾上市公司转让定价策略之可能因素。实证结果发现,获利能力(ROA)愈佳与举债程度愈高之企业,愈会透过转让定价将盈余保留在位于租税天堂之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第二项研究议题-测试转让定价是否为管理阶层从事盈余管理的工具之一。实证结果发现盈余管理的裁决性应计数会受到转让定价之影响,表示转让定价为台湾上市公司做为盈余管理之工具之一。因此,本研究基于上述研究结论爰提出建议如下:(一)建议税务主管机关对于长期负债比率偏高之企业,应多加留意。(二)建议证券主管机关,应重新检讨台湾地区财务报表以母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主要报表之合适性,另基于增加财务透明度的考虑,亦建议应加强关联方交易相关资料之揭露与规范。(三)建议企业于推动公司治理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应从体制面寻求长期可行的解决方案。(四)建议并呼吁会计从业人员应加强及大力恪遵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