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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我国特有的出版规制。它在降低交易成本、抑制机会主义、保护受众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报刊出版规制与组织出版自由权利相互博弈的产物。规制设计的初衷是:面向大众传播媒介的报刊规制与面向组织传播媒介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形成互补,调整所有具有连续性出版物特征的出版物,共同构建无缝对接的连续性出版物规制体系。然而,由于运行规制、规制客体法律属性存在局限性,这个初衷未能兑现。规制局限性即规制失灵。规制失灵影响资源配置效率,造成社会福利损失。本文运用现代出版理论、政府规制理论、日常生活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理论,采用抽样、比较、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论述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成因、特征和功能,梳理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的内容构成、认识演变和社会关联,选取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现状、存在问题及规制变迁进行了系统研究,旨在为规制创新提供参考借鉴。源自《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是静态出版安全观的产物。它以消除负外部性为基点,以控制数量增长为重点,以强化实施进入规制、运行规制并漠视规制客体客观本质属性、客观经济属性为手段,旨在确保出版不出事。这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出版规制。与此相反,动态出版安全观以鼓励正外部性为基点,以尊重出版自由权利为重点,以在强化内容规制、质量规制、激励性规制的同时放松进入规制、运行规制为手段,旨在实现文化影响力。这是一种脱胎于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规制变迁的内因是规制失灵,规制变迁的外因是规制对象的客观需求和制度环境的发展变化。1997年1月至今,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规制类型、规制体系均发生变迁。就规制类型来说,经济性规制经历了由不断强化到不断放松的变迁,社会性规制经历了由相对放松到不断强化的变迁,呈现“双拐点”现象。“双拐点”现象的表面原因是认识的变化,本质原因是出版安全观的变迁。就规制体系来说,规制变迁呈现“分界线”现象。“分界线”现象的动因也是出版安全观的变迁。意识形态是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集中反映和高度凝结。“双拐点”现象和“分界线”现象表明,出版安全观作为核心意识形态是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的重要外因。2008年11月,江苏省将《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市属)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省辖市。审批实践中,绝大多数省辖市依法执行进入规制,但也有个别省辖市擅自增加许可条件。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全国15个副省级市及其所在的11个省。另外,从《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市属)审批权限是否下放以及下放程度来看,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上述情况说明,出版安全观作为核心意识形态是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变迁方向的决定性因素。由于意识形态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静态出版安全观与动态出版安全观的博弈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经济性规制不断放松的进程,其主要内容是以审批权限下放为代表的进入规制放松,与此同时,运行规制没有放松,规制客体客观本质属性、客观经济属性没有回归。现实生活中,“县市报”、“公关刊”、“理事会”、“数字化”等一直在挑战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运行规制。上述情况说明,规制变迁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国家规制主体应该发挥规制变迁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稳妥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创新在借鉴参考江苏省及其他地区规制变迁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必须与市场化改革方向保持一致。规制创新的基本思路是:宏观上坚持动态出版安全观,中观上促使规制客体法律属性归位客观属性,微观上实现放松经济性规制、强化社会性规制与确保规制执行力有机统一,调整并不断优化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特点的市场经济出版规制。总之,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创新必须融入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与规制创新相融合、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相结合、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相配合的基本路径,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