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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住房制度由单一的公房产权逐渐过渡到私有产权。在此背景下,大量拥有住房产权的业主逐渐成为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现实的利益诉求下,业主开始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民主参与社区公共决策的意识逐渐觉醒,并转化为实际的参与行为。业主自治开始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业主大会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从立法角度给予了业主自治的权利。国务院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物业管理办法均明确规定了社区内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范围,同时规定了共同决定事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