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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要素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给予我国经济复苏带来很大的帮助,但随着资源的持续性消耗,该发展模式势必得到淘汰。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所谓新常态,即强调经济结构转变所带来的经济持续性增长,而不仅仅是总量经济,用发展促增长,用增长促发展。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于保持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性提高。为此,如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各级政府亟需研究的发展命题。城市作为国家的基本单元,承担了国家大部分的GDP、税收,作为国家经济的最重要的产出地,集中了大量的科研、创新力量。在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全面转型的过程中,城市扮演者组织者、实施者的光荣使命。进一步提高城市创新能力,鼓励城市原发性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在我国大力推崇创新的氛围下,各城市争先恐后,创新活动层出不穷。究竟各城市的创新活动是否有效率?是否真正调整了经济结构?是真正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有关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相关文献的大量阅读之后,寻找各位专家学者对创新能力评价体系的构架思路及构建技巧,依据国内各城市的创新实际情况,从创新基础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表现能力四个方面,选取相关初级经济指标,再通过鉴别力分析对初级指标进行筛选,剔除鉴别力较差的经济指标,最终构建出异质性城市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以期能够全方位、多角度的对我国各地市的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在具体的数据评价方法方面,本研究在对样本城市初始数据收集、整理的基础之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将最终鉴别力较强的20个创新指标数据进行分类、降维,逐次获得各个地市创新基础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表现能力的单项得分。除此之外,本研究针对于各个地市的创新能力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各城市创新综合发展情况。本文所使用的评价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各地市统计年鉴及各地市统计公报等官方资料。在样本城市的选取上,本文选取我国省会城市以及深圳市作为评价对象。原因如下:省会城市作为该省份经济实力较为突出的区域,具有明显的区域代表性和异质性特征;省会城市作为省份内各类资源的优先分配区域,其创新能力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省份的创新现状;省会城市作为省内经济增长极,担负着带动周边城市经济发展的任务,省会城市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其向外辐射的程度。其次加入深圳市是基于其创新能力突出,作为我国创新龙头城市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的考虑。通过本研究,可以从创新能力的结构化分解上认清样本城市的创新基础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和创新表现能力的现状,从创新结构入手制定更加符合城市特色的创新发展政策,营造地方色彩的创新氛围,最后提出完善市场体系,营造创新氛围;重视人才引进,增加教育支出;加强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主体权益;健全创新网络,促进信息交流等对策建议,以期增强城市原发性创新活力,推进城市自主创新的进一步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