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艳胜盗窃案析盗窃罪的定罪模式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yanmeim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张艳胜用“捡拾”来的SIM卡上网产生巨额上网费一案引发媒体热议。笔者引用了该案第一手资料,结合相关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经验,透过上述表象对张艳胜案件的相关行为进行深入探析,在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上对该案进行剖析得出结论——该案属于盗窃案件,对于“张艳胜涉嫌盗窃一案”提出评析意见,得出关键性结论,即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张艳胜应对其窃取的上网流量承担主要责任,但这部分上网流量的价格要综合考虑。同时,笔者经过对张艳胜一案引起较大社会争议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引申出目前对于盗窃罪的定罪模式,通过对国外两种定罪模式——双重定罪模式与单一定罪模式的研究与优劣分析,结合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双重定罪模式认知上的偏差——“重数额轻定性”观念盛行,深入分析得出结论,我国目前盗窃罪定罪模式中“定性要素”与“定量要素”价值位阶有所错乱,二者应当具有怎样的价值位阶?如何才能找到正确定罪量刑、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点,维护刑法的谦抑性。笔者通过对张艳胜一案的深入剖析与引申思考,期望对我国有关盗窃罪定罪模式相关制度的完善作出些许贡献。
其他文献
通常,人们在低温、干燥的环境条件下保存植物种子。例如,把水稻或小麦的种子保存在通风干燥的种子库中,有条件的地方,种子库中配有制冷设备。但是,有一类种子不能忍受过分的
随着我国房屋商品化的发展,房屋购买者(即商品房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博弈愈发激烈,如何保护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现实情况来看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诉讼证明是整个诉讼活动中尤为重要的一环,是主观意识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行为。诉讼证明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判决的指向,攸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而诉讼证明作为一项
新三板市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为非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开展股份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服务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场外
引渡,作为一种国家间的刑事司法合作制度,近几年来引起了国人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众多引渡原则中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更是成为很多争议的焦点。从赖昌星案、余振东案一直到2009
对文学历史的自觉认识,在这种自觉认识上,对过去作家群和众多的作品在文学史的流变中加以比较研究,给予他们各种不同的与之相适合的位置。这就是所谓对文学史的考察。与以魏建安
片面对合犯作为对合犯的一种,隶属于必要共犯之范畴,但是由于立法仅规定处罚其中一方之行为,因而在其与共犯的关系、与必要的共犯关系、不可罚一方是否成为狭义共犯等问题上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出现较晚的公司形式,它是根据法学家理想构建的产物.从其产生之后就广受各国的追捧和青睐,我国也是如此.有限责任公司虽属于资合公司,但具有人合性,股东之
2015年3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船舶扣押与拍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光船租赁的船舶在符合船舶扣押和拍卖相关
作为道家的始创人物,老子的思想一直被中外学者所推崇,《老子》一书洋洋五千言,言简意赅,文约义丰。老子生活在动乱不堪的春秋战国时代,身为史官而又隐退的老子,以他对时代和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