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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随着开放的深入,WTO承诺的步步履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会更加扩大,市场形势的变化对企业的治理机制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众多的民营企业已经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告别早期的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希望向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机制转化,获得长久发展。然而目前民营企业治理机制中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这些问题不解决,企业的发展前景就会受到制约,改革治理机制成为许多民营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改革必须与企业运营实践相结合,使企业的组织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企业中契约关系的不协调,限制了企业治理的改革进程。 本文在民营企业频繁出现危机的背景之下研究企业治理的机制构建,从契约关系出发,对民营企业的治理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加以分析,将公司治理的内涵、目标与制度因素以及社会责任的理念相结合,构建了民营企业治理的机制框架,以助企业在转轨时期能更准确的把握治理重心,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之路。 全文以企业中“契约关系”的研究为主线,首先阐述了企业契约的基本理论,契约关系复杂多样,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重点应关注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与员工之间的契约关系;其次,治理制度形成的因素上,民营企业在产权结构、委托代理关系、组织决策等有关方面存在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治理机制改革中应突出控制要素;再次,在治理主体上,本文认为民营企业应摆脱过去的“股东至上逻辑”,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纳入治理体系之中;最后,本文提出民营企业应建立突出控制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包括该治理机制的内涵以及实现途径,结尾处对案例的分析表明,突出控制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有助于民营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实现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