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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对企业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国有企业掌控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增强能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转型,但由于所有者缺位带来的官僚体制、治理结构僵化等问题使得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亟需更深入、更彻底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讨论了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再次唤起了社会的关注,拉开了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作为现在及未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目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尽管混合所有制在中国已有长足的发展,但时至今日重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除了在制度和法律为其提供合法性之外,更重要的是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治理体制僵化、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旨在为国有企业的运作建立更高效、更健全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基于以上考虑,本文着眼于2013年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选取2011-2015年中国A股上市制造业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双重差分方法(DID),建立多元回归模型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为了验证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同时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和双重差分模型,通过对比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改革前后创新能力的变化,来探究"混改"政策的净影响。此外,鉴于我国存在的行业垄断保护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为了使得结论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本文以行业属性和区域结构为分组指标分别对总样本进行分组回归,进一步探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不同竞争程度行业以及不同地区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影响的差异,最后为了研究"混改"的政策效应,本文进一步研究而相关宏观政策变量对国企创新能力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发现:总体上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具体而言,在创新投入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能显著提高国有企业的R&D投资,在创新产出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能显著提高国有企业的专利总数和发明专利数。在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消除异质性偏差之后,这一结论依旧成立。此外,进一步的实证回归结果表明:从行业层面来看,垄断性行业的"混改"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更显著;从区域结构来看,东部地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更显著;从宏观环境来看,"混改"能有效缓解房价对国企创新能力的负面影响,并能进一步促进信贷和股票融资对国企创新能力的正面影响,但是混改之后,私人部门比重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正面影响有一定的减弱。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且这一促进作用对于垄断性行业以及东部地区的国有企业更为显著。因而,我们认为国有企业走混合所有制改革这条路是完全正确的,应该坚持下去,未来的国企改革应着重关注和推进垄断性行业的改革。此外,可以将东部地区作为混改的"先行地",以此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府应该适当的对过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并适度的扩大社会融资规模,特别是股票融资规模来进一步促进"混改"政策对国企创新能力的正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