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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6年执行革新政策以来,老挝政府始终致力于引进外资、利用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老挝经济。为扩大同外国的经济技术合作,参与国际分工,充分挖掘老挝的经济潜力,推动出口,使国家逐步繁荣富强起来,老挝最高人民议会于1988年4月19日由通过老挝外资法。此后,老挝又出台了其他一些有利于引进外资和利用外国先进科技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老挝对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利润所得税及进口生产原料、设备和交通工具的关税,尽力满足投资者在土地和自然资源使用以及国内劳务使用方面的需求,在居住和进出境方面给予便利。外国投资方面,政府鼓励个人,法人在遵守互惠互利原则和老挝法律的基础上到老挝进行投资,外国投资者在老挝的投资和财产受到老挝法律的充分保护。老挝通过推行市场导向的新经济政策,使对外贸易机制更加自由化和更具透明度。随着老挝改革开放的扩大,各省市及各部门在利用外资当面迈出了较大步代,执行了不少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给外商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投资环境。FDI对老挝经济增长的影响已经成了一个十分令人关注的问题。但是目前国内外还很少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文章。众多学者在研究FDI对老挝经济增长的影响时,大都是以理论与实际情况研究,而没有进行实证分析。因此本文从老挝国内优势角度出发,运用经济学中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比较优势理论、价值链理论等,对外资进入老挝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老挝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比如:基本设施薄弱、人才缺乏劳动力素质低、投资法规尚未完善、国内处理投资问题系统不完善等,并对外资进入对老挝经济增长的影响进行了探讨。通过研究也发现了,老挝吸引国外投资的优势是:资源优势,地理优势,政策优势,低劳动力成本优势。最后,针对老挝目前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对当前老挝引进外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得出了几点结论,并根据相关结论提出了未来老挝引进外资过程中可以采取的一些建议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发挥政府职能、重视人才培养提高过敏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