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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不仅是我省的基础产业,还是重要支柱产业,但当前河北省农业的发展依旧面临着诸多问题。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我省的推行有利于带动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农村地区的进步。2004年,河北省在秦皇岛市试点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2007年开始,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省迅速推广开来。但是河北省农村地区资金短缺,金融支持严重不足,科技特派员自身经济实力有限,从事的领域横跨农业、科技两大高风险领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政府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中处于主导地位,但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面临的融资问题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解决,制定完善的金融支持政策势在必行。文章对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基于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行为的特点,介绍了技术创新理论、创业融资理论、创业风险理论、农业科技金融理论等基础理论,为文章的分析提供了理论基础。文章从融资需求和金融供给两个方面对河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现状进行分析。按照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金融需求不同,将其分为创业型农业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型农业科技特派员,并对他们的融资需求分别进行分析。对于创业型科技特派员,运用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将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过程分阶段分析;服务型农业科技特派员的融资需求结构较为简单,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研发经费需求上。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金融供给结构较为复杂,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一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正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植根于农村地区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形式,三是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四是农业科技特派员的资金积累。河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融资存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度大、对政府支持的依赖性不明显、资金需求方向较为固定等特点。创新创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创新创业行动规模较小、农村金融产品单一、配套机制不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科技特派员综合素质不高、创新创业风险较大等。结合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特点,依据创业风险理论,运用层次分析法,文章建立了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沧州市A科技有限公司为例进行了风险综合评价,验证了创新创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文章针对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尝试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体系。文章认为,政府层面应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省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基金;投融资环境建设方面,应建设良好的银行信贷环境,健全农业科技保险机制,搭建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平台;同时还应加强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科技特派员自身素质,健全创新创业风险控制机制。